1、一般情况下,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会对违约金支付情况和支付比例进行相应的约定,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一旦违约,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以认定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