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羁押的,该如何办理法律援助
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通过法律援助申请来获得援助,但须我国法律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办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
,请问被告人是低收入家庭,能否寻求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被害人能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一、指定辩护案件,被告人不同意法律援助的如何办
指定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人员会见受援人,应当制作会见笔录。会见笔录应当经受援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按指印;
受援人无阅读能力的,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受援人宣读笔录,并在笔录上载明。对于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首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询问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记录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
二、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人的,可以为其指定,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和再审。
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
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指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拒绝受理申请的,如何救济
法律援助对象符合相关审核标准和程序要求的,就应该提供援助。
援助机构不予援助的,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
司法行政机关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