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怎样抵扣
举个例子说明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费结算单据)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答案:
(1)当期进项税额=3.91+(3×7%)+1.36+[(42+2.1)×13%]-(1.36×2)=8.493(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7.14-8.493-0.5=-1.853(万元)
(4)期末留抵税额=1.853元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税率有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造买价和10%扣除率计算。
另外,运费发票(购固定资产的运费除外)按7%抵进项税。购买废旧物资做原材料的可抵10%进项税。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
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三省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物。
增值税抵扣税额
1购入免税农产品扣除率为13%
2运输费用扣除率为7%
3生产性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入废旧物资扣除率为10%
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当应交增值税额为负数时,当期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的部分可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