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帐号注册:
1、登录
2、如没有用户名,请在首页点击(注册),进行注册操作
3、登陆后,可在首页点击(个人中心)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菜单(信用认证)
可以选择全部或者是其中一项进行验证的
二、开办主体申请: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必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只有提交了主体信息后,才能在该主体下进行网站备案。
注意事项:
1.单位名称:请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
2.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
3.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400K以内
4.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
三、网站基本信息填写
关于“服务类型”和“网站内容”,是根据网站内容的涉及范围选择的
注:您的网站如不涉及前置审批,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如果表格中没有您的网站服务内容,无需选择。
网站服务类型:个人可选择博客/个人空间,如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
四、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
网站负责人信息/网站信息联系人可与开办人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五、提示说明
请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异议,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公安民网警会在3-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
【法律依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