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是什么意思 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缴全就行。但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多少,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就是说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这个方式好处在于一开始就解决,今后不必承担缴纳资本,发生任何债务纠纷可以及时解决。不足之处就是对开始创业的资金有要求。注册资本是企业初创时期的实力体现,以前的规定过于关注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这其实毫无必要。公司注册资本只代表初创时期的实力,而经营的好坏会导致企业实际资产的变化,而一个企业实际所拥有的资产反应的是它的偿债能力,因此,注册资本并不代表一个企业的偿债能力,实际资产才是。二、实缴出资时间怎么填?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三、认缴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现金出资、债权出资、股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以上就是晖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是什么意思的内容,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按照约定出资的一种,但是注册资本并不是代表一个企业的偿债能力,实际资产才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晖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