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规定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