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丢失枪支,应该立即上报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处理,如果不上报则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会负刑事责任,所以一旦不慎丢失枪支应立即报告上级机关。
2、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条人民警察佩带枪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人民警察证、持枪证(执行特定侦查任务的除外);
(二)除因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得进入娱乐场所;
(三)严禁饮酒或者参加非警务活动;
(四)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抢或者其他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