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的具体条件如下:一、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二、进行传唤的警察依法出示了工作证。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
口头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了查明案情,依法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讯问或者询问的一种法律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口头传唤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口头传唤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不是。口头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可见,口头传唤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口头传唤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口头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强制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口头传唤是否算行政强制措施
不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口头传唤并不在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