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取证,有强有力的证据的存在,就可以成立。受害方当事人可以收集,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者警方的出警记录,遭受家暴后去医疗机构进行的伤害鉴定记录。
一、缘于家暴离婚怎么办
如果受害方遭遇家暴,首先要报警,以便于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婚姻还有存续可能,那么可以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以及人民警察予以劝阻调解。如果爱情已堕入婚姻坟墓,而婚姻已无再挽回可能,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在保留家暴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家庭暴力想离婚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怀孕期间被家暴了怎样取得证据
可以收集下列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
(1)报警记录。报警记录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证据,由于是公权力机关做出的,证据效力比较高。
(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居住在经常发生暴力家庭旁边的邻居,一般对暴力情况都会有几分知情。
可以请知情又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
(4)认错书。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受害方一定要妥善保存,在认错书中,最好让施暴方写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数和时间,这样更加方便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一般有哪些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