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找不到另一方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方式如下: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4、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