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费用包括: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一)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以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二)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三)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