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本科: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约单位(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专科: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约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就业安排: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经当地卫健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办理入编手续。
【法律依据】: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 一、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目标为2021-2023年组织省内中医学本科院校,在校本部以定向培养方式,为全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每年培养10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层次中医学类专业(含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下同)人才。
二、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目标为2021-2023年组织省内中医学高职高专院校,在校本部以定向培养方式,为除厦门外的全省乡镇卫生院每年培养200名左右本土化全日制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三、有关招生录取、培养方式、就业和毕业后教育、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均按照《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