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杭州公积金可以提取用来还房贷。职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