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利质押,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律师回答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权质押的条件。质权人可以在债权得到清偿之前占有质物并收取孳息,同时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权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质物、在质物毁损灭失时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司债务清偿期届满时返还质物等。股权质押的条件则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同规定,如向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等。
在拥有质物时,占有质物不仅是质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质权存续的必要条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得到清偿之前占有质物,并可以运用质物的全部权利。
(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5)转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一、质权人的义务是什么?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3、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在质押关系中,质权人是有义务妥善保管质物的,而且这种质押关系在债务清偿期结束以后也就到期了,如果双方约定的可以提前还款,只要出质人已经提前还款了,那质物也得提前返还。
延伸阅读
质权人是指在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中,作为贷款人或债务人信任的人或实体,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向贷款人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或融资的债务人。质权人承担着重要的义务,其中包括:

1. 质权人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全面履行其担保义务,确保贷款或融资的偿还。

2. 质权人应妥善保管质物,确保质物的品质和价值,以避免因质物问题导致贷款或融资无法偿还。

3. 质权人应确保贷款或融资的用途合法,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

4. 质权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或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以证明质物的价值和质权人的权利。

5. 质权人应妥善处理质物灭失或毁损的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6. 质权人应确保贷款或融资的偿还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因偿还问题导致贷款或融资无法收回。

总之,质权人在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中,承担着重要的义务。质权人应全面履行其担保义务,确保贷款或融资的安全偿还。
结语:质权人在拥有质物时,不仅需要满足质权成立的必要条件,还需要满足质权存续的必要条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得到清偿之前占有质物,并可以运用质物的全部权利。此外,质权人还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另外,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质权人的义务包括: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股权质押的条件包括: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和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是: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五十条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质询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二条 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或者委员长会议提出报告。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被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并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审议质询案的时候,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出席会议,发表意见。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股权质押质押权人有什么权利

一、股权质押的出质人权利是如何的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在此...查看全文

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 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3、质权的保全。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质权人转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查看全文

何谓权利质押及可以质押的权利有哪些

一、什么叫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是指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但不是一切权利都可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如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权;不具有交换价值的...查看全文

质权人权利有哪些

质权人的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为第三人设定质权无效。质权人对转质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的费用;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清偿前占有质物。...查看全文

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查看全文

什么叫权利质权?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权利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方将财产权利交给债权人占有或出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票据、债券、仓单、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查看全文

存单质押的质权人具体有哪些权利

质押中的质权人一般有以下5个权利: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查看全文

权利质押是什么?

律师分析: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法...查看全文

什么是权利质押?

律师分析: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股权质押是利空吗股权质押有什么

股份质押不是利空,是否利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是中性名词。股权质押效力包括出质人享有出资股权表决权、新股优先购买权、余额返还请求权;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质权保全权;其他效力。一、银行股权质押的赔...查看全文

权利质权有什么权利

质押和抵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动产价款。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查看全文

股权质押是不是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查看全文

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解析: 质权人的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查看全文

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质权人的权利: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查看全文

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分析: 质权人的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查看全文

质权人具有哪些权利

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查看全文

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典规定了权利质押的相关规定,包括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同意转质造成损失需赔偿,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权利质押的范围包括转让的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权利质押是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形式,只能是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不包括无形权利...查看全文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法律分析: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查看全文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律师分析: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查看全文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收益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质押担保指质押人或第三人(出质人)与贷款人(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动产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