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 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
法院强制拘传是什么意思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1、对不按时到案接受讯问的嫌疑人,侦查机关进行拘传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拘传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并且不能连续拘传。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院强制拘传是什么意思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有什么程序
拘传的程序: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
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
一、拘传后释放还会接着拘传吗
不一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期满后,可以依据案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拘传前已经拘留的,不得再次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二、什么时候可以对当事人拘传
在刑事案件中,拘传的适用对象只有两个,一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二是被告人。
这就说明有两种情况是不得拘传的:
1、讯问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提审就可以,不用再拘传。
2、拘传只适用犯罪嫌疑恩、被告人,其他当事人不适用,譬如证人、行为人家属等。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拘传:
1、从当事人的范围,我们知道,拘传当事人,首先当事人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当事人经过依法传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就使用拘传;或者如果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不经过传唤,直接拘传当事人。
那么也许会有疑问,拘传前是否都应该先依法传唤
首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拘留。
其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由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没有经过传唤的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拘传也不违法。
按通常情况应是先合法传唤,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再实施拘传。在实践中,是先传唤,还是直接进行拘传,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诉讼的需要决定。
当事人拘传接受讯问后,根据讯问的内容,有两种结果:
一是在拘传期间内,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这就意味着已经涉嫌犯罪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在拘传期间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施的,结束拘传,恢复自由。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经过依法传唤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在被拘传以后是否还会被第2次拘传,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够以连续拘传的形式来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都已经刑事拘留了,接下来就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对于需要采取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来说,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刑事拘留的行为人,需要了解执行刑事拘留需要遵守哪些义务和享有哪些权利。
拘传怎么执行
根据刑诉法解释,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