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遗嘱名字写错,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人名字写错,二是继承人名字写错。像遗嘱人写错名字这种情况,涉及遗嘱内容是否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一般而言,人们是不会书写错自己的名字的,书写错名字的本身就说明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愿。但是,如果是因书写人平时书写习惯而写错的,则可以认定有效。这就需要当事人对书写人平时的签名进行举证,来证明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人的名字写错,一般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是影响继承人身份能否确认的问题。如果仅是名字由于笔误写错不影响继承人身份的确定,则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继承人要证明遗嘱中所写继承人和自己之间的单一指向性,证明非其莫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