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准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的行为,犯罪准备形式是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留在准备阶段的停止形式。
虽然犯罪准备尚未直接侵犯犯罪对象,但犯罪对象也面临着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此也具有社会危害。因此,犯罪预备行为也是可罚性的。
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还没有开始犯罪,也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