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或配偶父母的产权证或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或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公安部门户政窗口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如果上述证件均没有,持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许可执照、用地许可执照、宅基地使用证、祖房房产证或土地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土地证)、经区以上建设局或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拆迁安置房相关手续等,也可申请办理落户。如无上述证件,则无法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