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要约已经生效,但合同还未生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已经特定;而基于法律的规定,和诚信原则,当事人需要履行一定的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意思
先合同义务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化,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要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先合同义务的内涵
先合同义务的内涵: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合同的附随义务,该义务又称为前合同义务、或者先契约义务。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如何的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存在两个债务;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适当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特征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