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债权委托书法院承认吗
债务委托书,表达债权人的真实意思,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没有债权人的委托,并不是债权人真实表达的意思,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委托书是不合法的。
二、怎么写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
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如下:
(一)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二)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包括委托的事项。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三)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包括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个人债务一次委托
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个人债务特别委托
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个人债务总委托
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