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抛弃孩子的一方通常是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曾存在遗弃孩子的行为,那么法院会以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把孩子判给另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