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宫颈癌是一种常见的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对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逐渐出现了针对宫颈癌的靶向药物,如贝伐珠单抗、帕尼单抗等。这些靶向药物可以通过特定的机制作用于宫颈癌细胞,有效缓解患者病情。然而,目前国内尚未有任何一种宫颈癌靶向药物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因此,患者需要自费购买这些药物。这给了患者经济上巨大的负担,很多患者因为无法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而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虽然暂时没有宫颈癌靶向药物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是政府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扩大医保支付范围。近年来,我国已经陆续将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对医保支付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这为患者带来了实质性的好处,也为今后宫颈癌靶向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可能性带来了更多的希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