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税务稽查流程,主要分为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具体如下:
1、选案分: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2、检查:根据选案所确定的稽查对象,组织稽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必要的方法、措施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原始书证材料,整理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直接将案件移送审理的活动过程。
3、审理:审理部门根据案卷提供的信息对案卷进行审理,看证据取得是否合法规范、各种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同意检查人员的拟处理意见,最终形成结论性文书,符合规范的提交至案件执行部门,不符合规范的退回检查环节继续调查取证。
4、执行:执行部门根据结论性文书同企业联系并送达文书,要求被查单位进行补缴税款、纳金、罚款等事宜,执行完毕后形成执行报告,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给案卷管理人员,案卷管理人员将整理稽查案卷并将案卷入库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