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条件:1、拥有厦门市户籍;2、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所属系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并填表办。系统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老年人优待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可到各区老龄办领取或在厦门老龄网下载)加盖公章并把资料拷盘送达市老龄办。在接件一个月内须将表格和有关复印件直接送市老龄办办理。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