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债券是一种定约证券,它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被投资企业有无利润,投资企业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权利。企业进行债权性投资,一般是为了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债权投资有以下分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2.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4.可供出售投资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