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有关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会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一种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仲裁法》第六十五条_x000D_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_x000D_
第六十六条_x000D_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_x000D_
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_x000D_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