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在法庭上原告审判长让双方做最后陈述的可以就自己的意见进行最后陈述,在判决宣告前如任意一方有最后陈述的请求,法官一般会听取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做最后陈述可以就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_x000D_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_x000D_
(一)当事人陈述;_x000D_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_x000D_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_x000D_
(四)宣读鉴定意见;_x000D_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