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广东政务服务一体机选择身份证业务;选择有效期满换领;将身份证放置在读卡器上; 请将照相回执放置于条码扫描区域或者手动输入照相回执条码号;拍摄;采集指纹;输入本人手机号;请选择领证模式,可选择“受理派出所领证”及“邮寄领证”;界面将生成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电子签名确认后,申请成功,打印回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