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为四十五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从受理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一、劳动仲裁第一次开庭后多久第二次开庭1.仲裁的受理、裁决等都有时限。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3.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沈阳劳动仲裁流程沈阳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一)提交仲裁申请书。(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四)劳动仲裁争议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三、申诉劳动纠纷诉讼流程有哪些劳动纠纷案件申诉流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开庭,当事人陈述并辩论;裁决前调解;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