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参与分割,其他任何人包括孩子都无权参与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一、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具体有哪些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出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二、农村拆迁房屋给子女子女可以分得到吗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子女不可以分。如果农村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子女因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子女不能参与到夫妻财产的分配中,子女也没有权利分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房屋。
三、离婚怎么分割农村宅基地房子
离婚时,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因为农村住宅地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在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原则上判决双方均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