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中一般无法相互继承财产的。但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只要双方同居时符合结婚条件,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或双方均订立遗嘱,指定对方继承遗产的除外。
一、同居多久才算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同居多久就可以成为事实婚姻。法律只是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且被周围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男女同居时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而且周围的群众都也都认可他们是夫妻。当然,同居时间肯定也不能太短,否则只能属于非法同居,而不是事实婚姻。法律中国并没有规定同居多久属于事实婚姻,按照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等级的,都认定为同居关系。
二、没结婚就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没结婚有孩子不算事实婚姻,我国目前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按事实婚姻处理。除此之外,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三、俩人没登记离婚了如何办理
二人未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合法婚姻关系,无离婚问题,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分手。但是,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双方关系将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应当通过诉讼进行,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进行调查,最后双方可以等待庭审。但如果双方不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则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