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释放时间为,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之日。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办案机关同意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的,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到羁押机关释放被取保的人员。超出期限未释放的,属于违法情形。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也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最终能够办理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