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意思。简言之,要约人拟定合同,希望签订合同并发出合同: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受意义的约束;
3、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4、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二、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简言之,被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
1、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被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做出实质性变更,要约无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合同将同时成立;
三、要约承诺: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双方意思的一致性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是双方使意思一致的过程,双方的协商过程一般分为法律要约和承诺;
2、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合同订立的时间和空间都在扩大,根据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区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越来越必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