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本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的材料,并办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交验机动车。车主到达车辆管理所后,通过查验通道到达查验点,待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成后,车主去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再去业务大厅排队等待办理装订手续,装订手续完成后等待叫号,再带受理凭证到收费口缴费,最后去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