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不需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赔偿这种请求,理由如下:
1、我国法律没有春损失赔偿没有相关规定,青春费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要求青春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结婚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真的有青春损失,双方都会有损失;
3、除非夫妻一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