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例如,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而订立的买卖、借贷、保管等合同。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口头合同,主要有以下风险需要多加注意:
1、对于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对合同履行的担保力度不够。建议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发生纠纷难以取证。建议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