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标准根据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如下:抚养费原则上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结合双方经济能力综合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考量确定。父母收入固定的,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确定费用标准。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收入平均水平当年总收入以及按照上述比例确定。两个小孩及以上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没有收入的个人财务抵扣。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的抚养费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如下: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