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补办流程:
1、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口;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
3、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交于户籍办理人员核对;
4、审核合格后,缴纳补办户口簿工本费;
5、当日即可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