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公证,需要以下手续: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遗嘱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如何公正老人的遗嘱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遗嘱被毁了怎么办
遗嘱被毁了,应该采取如下的方法来认定遗嘱的真实性: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应到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处会对遗嘱留存。因此,遗嘱若被撕毁,可到公证处调取该遗嘱;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若被撕毁可以查询是否留有副本并结合证人等证据材料,来佐证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
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应由至少两人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三、如何请公证人去立遗嘱
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是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基本资料,出境的,还应当提供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证明;遗嘱中拟继承的财产清单及有关产权证书。遗嘱继承的财产只能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财产属于个人,不存在其他财产纠纷。遗嘱或遗嘱文书等,是遗嘱公证最基本的内容。为保证遗嘱真实、合法、有效,公证处将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