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家属的转让行为。
1、债权人死亡后留有遗产且有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当以其实际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2、因继承人恶意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继承人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动建议:
1、首先,债权人应当明确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主要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不合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2、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继承人恶意转移财产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3、如果造成债权人损失的,继承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