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如果父母丢掉孩子的行为导致孩子受伤或者死亡,父母应当对所造成的结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