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违法代码指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扣1分。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交通违法代码由四至五位数字组成,第一位代码为行为分类代码,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所处的分类代码;第二位代码为记分分类代码,表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分类代码;第三、四、五位代码为顺序码,表示在同一行为分类中出现的行为的顺序码。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还需要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