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基本的交通运输设施之一,方便市民出行。在车辆行驶中,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国家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法律法规。首先,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除了司机以外,其他人员都是乘客。因此,乘客应该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喧哗、互相打闹,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其次,公共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车,并严禁在车厢内使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最后,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乘客也有责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总之,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该合法合规,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