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一、担保人可以只还本金吗
担保人不可以只还本金。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和债务人是一样的,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如果约定了偿还利息的话;
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情况下,连带责任人也需要承担同等的责任,利息和本金一并偿还,而不是只偿还本金,担保人不会因身份不同而履行不同的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保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呢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三、还款责任金额是什么意思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