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补办流程如下:
1、驾驶证持有者要先准备好补办驾驶证的材料;
2、准备好资料后,驾驶人员可以携带补办资料到车管所申请补办行驶证;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凭借《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相关机构或者业务办公点POS机进行缴费;
4、等到行驶证已经补办好的通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原办公室点牌照发放窗口领取行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