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发生突发性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和保障社区避难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第五条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城市规划要求,统一规划,一次或分期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与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