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家行政法规规定,具体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内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