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判决执行期限民事判决赔偿有期限吗?
有的。
民事赔偿有效期,视以下情况决定:
(1)普通诉讼时效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2)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短期诉讼时效一年;
(3)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那么民事案件判决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由于执行案件情况复杂,久拖不执行或者久拖执行不下去的情形较多,给当事人造成一种执行案件无期限的错觉。民事判决执行期限是多久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