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切土地都是国家的,只是分配给你的土地,你具有使用权,你承包的土地j建菜园,或承包的池塘,在承包期内,你有使用权,任何人不得侵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