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所谓非正常户:
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再次去国税局查看营业牌照税务登记信息是否被划归为非正常户,确定为非正常户后,依据规定流程缴纳处理公司的违章处理、流失发票缴销、欠税清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是可以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